4月14日,顿井收费站阻止劝返了一辆欲上高速的载人摩托车,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。
当天中午,一辆摩托车欲从顿井收费站入口人工车道驶入高速。顿井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现车上还载有一人,便劝返该摩托车。摩托车主对此表示不理解,下车与工作人员交涉。于是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解释道: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。因此摩托车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合法驶入高速公路,但严禁载人行驶。此外,摩托车自身稳定性较弱,高速行驶中遇到紧急情况时,载人行为极易引发侧翻、追尾等严重事故,威胁驾乘人员及周边车辆安全。高速公路车速快、车流量大,摩托车缺乏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,一旦发生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。”看到工作人员坚决地态度,摩托车驾驶员最终驾车离开。
平安出行,守土尽责。顿井收费站将持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守护司乘出行安全,以优质的服务做好政策解释,与司乘携手同行,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,为生命护航,让道路更畅通。
